2023年CMP國際會議認證考試獎助申請
關於The 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 國際會議認證

The 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(簡稱CMP)是全球會議界最知名證照之一,而為提升國人的國際競爭力並與國際接軌,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民國101年引進由Events Industry Council(簡稱EIC)主辦之CMP認證考試在臺辦理,國人不必遠渡重洋赴美參加測驗,且由政府獎助高額報名與考試費用。
※ CMP認證考試有其全球一致之作業標準,本項考試簡章亦依據其考試規範公告之。(詳2021 CMP Handbook

CMP考試獎助申請
(一) 申請資格:

欲報考CMP考試之中華民國國民,本獎助金每人僅限申請一次,已獲補助或未通過考試者,不得再次申請。

(二) 申請費用:新臺幣10,000元。

※考試費原價為報名費美金250元與考試費美金475元,總計美金725元。差額將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獎助中華民國國民差額,並由本案執行單位外貿協會匯款至主辦單位EIC。

(三) 申請時間:

2023年5月1日至31日

(四) 申請流程:
  1. 請於申請獎助前,於EIC網站完成CMP認證考試報名,並記下您的Application Number。詳細報名流程請見下方。
  2. 完成EIC官網報名後,請於本官網送出獎助申請,並於「訂單備註」欄位提供您的EIC報考資料,請以「護照全名(英文)/信箱/Application Number」格式提供。
  3. 待申請日截止後,由外貿協會統一提供報名費與考試費至EIC,EIC將進行考試資格審核,審查通過後方能參與考試。申請截止至審核結果通知所需作業時間為8至10週。
  4. 最終是否符合考試資格將由EIC個別通知考生。
CMP認證考試資格

須同時具備下列二組條件,各組任擇其一搭配即可,並於EIC官網報名時提出相關佐證,由考試主辦單位EIC審核。

 

(一) 第一組

 

  1. 累計36個月全職會展、旅館相關管理級(不含旅遊業者)工作經驗。須檢具一份工作履歷,並闡述會展相關管理與活動組織經驗。
  2. 具會展、旅館管理相關學士學位,累計24個月全職會展相關工作經驗。須檢具英文學歷證明或成績單,並於履歷中闡述會展相關管理與活動組織經驗。
  3.  於大專院校會展相關科系擔任全職教師,並於過去五年內任教36個月以上。須檢附英文授課名稱及課程大綱。
(二) 第二組
  1. 過去5年內曾接受CMP認可之會展相關課程訓練25小時(符合10 Domains in the CMP International Standards)。其中5小時的課程主題若符合10 Domains in the CMP International Standards,可選擇非會展相關之課程。須檢具修課證明。
  2. 過去五年內由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安排至會展單位見習200小時以上。須檢具見習單位主管之證明。

※ 詳情請見Eligibility requirements,並以EIC公布條件為主。如有對報考條件有疑問,請洽詢certification@eventscouncil.org

Events Industry Council官網報名
(一) EIC網站報名
  1. 報名方式:請見附件〈考試報名步驟說明〉或至官網查詢Submitting Your Application
  2. 報名資料:
    • 符合CMP IS 25小時受訓證明或見習證明
    • 英文履歷資料與相關證明資料
    • 護照影本
  3. 考試效期:自通過審核後一年內皆可預約考試
(二) 考試日期與地點
  1. 日期:完成報名及審核通過後,由考試執行單位Prometric通知考生至「testing window」選擇考試日期及方式。
  2. 時間:考試時間為3.5小時。非英語母語者,可於報名時上傳護照並申請延長時間30分鐘。
  3. 方式:目前臺灣無實體考場,僅開放線上考試,詳情由Prometric提供並通知。

※詳情請見Scheduling a CMP Exam,並以EIC與Prometric公告為主。

獲證獎勵金申請

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為獎勵參加國際認證考試之考生,通過該項考試取得證書者,將頒發獎勵金新台幣8,000元,欲申請者請於2023年11月30日前告知

繳款方式

線上刷卡、WebATM付款、實體ATM付款與轉帳匯款,恕不接受以其他方式繳交報名費。

附註
  • 考生請務必詳讀2021 CMP Handbook
  • 考試報名及規範請以EIC官網所公布之資訊為主Future CMPs
  • 本案已由政府獎助50%以上費用,完成繳費後無論審核通過與否恕不退費。
  • 主辦單位得以隨時修正、補充之,並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