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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臺灣之國際能見度,本計畫主動協助國內各單位爭取國際會議來臺舉辦,提供完善的諮詢服務和補助措拖:
在補助方面,對爭取國際會議之籌備相關作業、邀請國際組織人員來臺勘查,或其他有助爭取國際會議來臺舉辦事項等,可申請補(捐)助,每案補助金額,最高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。
在宣傳國際會議方面,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每年均籌組多項海外推廣團,參與海外大型國際會議暨獎勵旅遊展,例如全球會議暨獎勵旅遊展(IMEX)及亞洲會議暨獎勵旅遊展(IT&CMA)等、辦理推廣說明會並拜會當地買主,推廣臺灣會展軟硬體設施及服務,並協助活動主辦單位進行宣傳及推廣。
在補助方面,對既定在臺舉辦之國際展覽的宣傳,或至少定期於3個國家以上輪流舉辦之國際會議,親赴進行宣傳推廣活動,可申請補(捐)助,每案補助金額,最高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,同一會議或展覽的申請以一次為限。
國際會議或展覽進入舉辦階段之補助方案如下:
依國際會議國外人士來臺出席人數(含同行眷屬)、辦理地點及會議天數之規模而定,每案補助金額,最高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。
依國際展覽國外廠商參展家數比例及國外參觀人數比例而定,每案補助金額,最高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。
申請案件需於臺舉辦之國際會議或展覽辦理前1個月提出申請(惟113年1月辦理活動不在此限),以人頭計算,每人最高可申請新臺幣1,500-2,000元,每案最高可申請新臺幣50萬元。
詳細補助內容請洽:
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
電話:+886-2-2725-5200 分機1120、1130、1131
E-mail: mpo@meettaiwan.com